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在逐步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农惠民政策,增加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精神,自2005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暂停收取2000年至2004年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并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为确保各项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能切实便捷地发放到农民手中,从2005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面向农民的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进行改革,将所有面向农民发放的各项补贴资金,委托当地金融机构为每个农户开设存折卡,各项补贴资金由经办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农户存折卡,实行“一卡式”发放到户。从4月份起,首先对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一卡式”发放,随后,逐步将各项面向农民的补贴资金统一纳入“一卡式”发放。
面向农民的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财政所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面向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项目、对象、标准等进行审核,编制补贴资金发放分户清册,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及发放分户清册提供给当地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转入农户存折卡,农户凭存折到金融机构支取现金。乡镇财政所每季度将面向农民的补贴资金发放项目、发放时间及分户发放金额等情况张榜公示到村。
农民朋友们,实行面向农民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改革,是为了更直接、更有效地将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减少资金发放环节,提高资金发放透明度,降低发放成本,方便群众,确保资金安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衷心地希望你们关心和支持此项改革,努力发展生产,建设美好家园,早日走上富裕之路。
祝: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生活美满!
合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