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会[2005]422号
各县、区财政局、财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2005]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论文的收集、上报工作。参评论文请于2006年1月6日前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2005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会计学会(学会[2006]7号) 一、评选范围 (一)各市会计学会推荐的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20次学术交流论文。 (二)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有关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学术论文、课题及调查报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刊物原件)。 二、参加评选论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实事求是,有较好的文风; (二)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三)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标识引用的参考文献; (四)文章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课题除外),另附摘要及作者简介(含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简历等)。 三、评选办法 (一)初评 各市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负责初评,包括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论文的收集及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各市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于1月10日前将“优秀论文推荐表”及推荐参评论文报送省会计学会秘书处。 (二)复评 省会计学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整个评选工作于1月下旬结束。 四、奖项设置 (一)优秀论文奖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3名(含课题1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设二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500元;设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人民币100元。 (二)组织奖 为调动各市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的积极性,本次评选活动还特别设立组织奖5名,获奖学会在2006年优先参加全国或省际会计学术交流活动。 (三)获奖论文将汇编成“安徽省会计学会2005年度优秀论文选”,作为今后评定高级职称的参考依据。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