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优化三产结构,培育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我市三产重点项目。主要用于对我市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三产项目的补助或贷款贴息。 2005年市级三产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市场建设。包括大中型专业市场、农村专业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市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和县(区)、乡镇建设规划要求。(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农村商业连锁。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四)旅游景点建设。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郊(农村)休闲度假旅游、农家乐旅游建设项目。(五)科技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项目。 申报市级三产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需具备基本条件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地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分所有制性质;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良好;2005年有新投资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确属三产引导资金的支持范围,并有可能成为我市三产新的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