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变”: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即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报,经批准后仍由单位组织实施,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资料。二是资金管理权限不变,即不改变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权限和审批权限,单位的各项收支仍由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三是会计信息职责不变,即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原则上不变,基本不改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单位的既得利益基本不受影响,只是有些开支的“暗箱操作”将逐步实现公开化。
“二个改变”:一是资金管理方式改变,即预算资金由原来层层下拨给单位,改变为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单位,而只给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审批单位月度用款计划。预算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二是资金支付方式改变,即预算资金由原来整笔拨给单位,再由单位分散支付,改变为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各用款单位情况和实现购买行为后开具的付款申请,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