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拟定《合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思路是“一年试点、两年推开、三年完善”。
(二)确定了市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6个部门及所属的22个基层单位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02年10月起试行。
(三)2003年,在进一步完善6个部门试点改革的基础上,拟分三批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四)2004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