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是指改变传统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层层拨付方式,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或授权支付到收款人(商品或劳务的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取消“二传手”。
(二)国库单一账户
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只供给财政部门使用,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它的特点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通过单一的国库账户和一个总分类账系统进行收支核算;收入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直接划入国库单一账户;支出实行先由代理银行垫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再由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国库进行清算;财政资金余额只保存在单一账户内,只有当支付真正发生时,资金才流出单一账户。
(三)零余额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为单位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置分类账。单位在办理业务时,均是由代理银行先垫付资金,从零余额账户中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垫支的资金由代理银行于每日营业终了前在规定时间内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将当天垫付的所有资金从人民银行国库划到零余额账户中,当天清算后各个账户的余额为零。营业中单笔金额在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可实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四)财政直接支付
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单位申请,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五)财政授权支付
是指单位经财政授权,在财政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内,自行开具授权凭证,通过财政为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单位的零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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