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预算任务,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强化增收节支,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1-4月份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方面
全市财政收入连续4个月保持快速增长,其中4月份入库94840万元,增长48.68%。1-4月份累计入库353279万元,占预算的42.3%,比上年同期增长32.5%,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7452万元,占预算的40.7%,增长33.1%;地方收入完成175827万元,占预算的44.2%,增长32%。
分级次看,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14330万元,占预算的44.3%,增长24.7%;区级财政收入完成99751万元,占预算的41.39%,增长38.04%;县级财政收入完成39198万元,占预算的35.7%,增长75.6%。全市各县区财政收入增幅均保持在2位数以上,其中,包河区、高新区以及长丰、肥东、肥西三县财政收入增幅在50%以上,多数县区收入进度超额完成预算序时进度要求。各县区财政收入增幅如图所示:

分项目看,地方各项工商税收完成139391万元,占预算的45.5%,增长34.1%;农业税及耕地占用税完成9724万元,占预算的22.9%,增长7.2%;企业所得税(25%部分)完成14109万元,占预算的87.1%,增长44.1%;专项收入完成6571万元,占预算的49.9%,增长45.9%,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5900万元,增长39.15%;罚没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5907万元,占预算的22%,增长2.7%;其他收入完成123万元,占预算的45.9%,下降12.1%。
(二)支出方面
全市4月份完成财政支出32084万元,比上年同月下降17.38%。1-4月份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21091万元,占预算的26.2%,比上年同期增长23.57%。其中,市本级、区级、县级支出分别完成47661万元、45129万元和28301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60.54%和8.1%。区级支出增长快,主要是区级基本建设支出增支10435万元,增长2.36倍。其中,高新区、经济区和新站试验区三个开发区共增支7438万元。
分项目看,全市各项建设性支出48767万元,增长59.27%;行政事业性支出54670万元,增长16.6 %。其中,增长较快的支出项目主要是基建、专项、企业挖革改、教育以及城市维护费,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9倍、84.74%、27.79%、23.58%和21.81%。比上年同期下降的支出项目主要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月份完成1143万元,占预算的3.4%,比上年同期下降77.5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预算进度慢主要是4月底省追加1.48亿元社保基金不能形成当月支出,同比下降主要是去年同期省追加社保险基金4000万元于4月份列支,基数较大。支农支出4382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是上年同期列支大房郢水库专项资金1000万元,基数较大。同时,去年1-4月份农口部门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今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部分支农项目需审核确认、竣工验收后方可拨款,进度相应推迟。
二、1-4月份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从1-4月份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态势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长加快。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提高了4.8个百分点,达32.5%。全市上划中央收入与地方收入保持同步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1%和32%。1-4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受多种因素共同拉动。一是经济因素。今年以来,我市生产、投资、消费增长较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2%、73.8%和17.3%,在此基础上,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地方各项工商税收共增收35457亿元,增长34.11%。二是体制因素。今年省实行新一轮所得税改革,省里将中央、省级企业所得税按属地下划各市,加上今年以来部分行业、企业经营效益好转,全市1-4月份企业所得税(100%)增收31975万元,增长1.31倍。三是政策性因素。如加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力度。国家规定从今年起房地产企业按不低于预售房款的15%确认利润预缴所得税等。四是物价上涨因素。1-4月份我市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了2.4个百分点,物价上涨直接带动按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
(二)增收结构较为合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来自税收收入,税收增长主要来自主体税种。1-4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340676万元,共增收84590万元,增长33.03%,占全市财政增收总额的97.51%。非税收入完成12603万元,增收2156万元,增长20.64%,占全市财政增收总额的2.49%。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主体税种增势强劲,共增收83126万元,增长41.63%,占税收增收总额的98.27%,占财政增收总额的95.83%。其中,增值税增收25264万元,增长26.29%,占全市财政增收总额的29.12%,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电力、化工、建材、机械、交通运输、商业、纺织、卷烟等8个行业增值税共增收31114万元;营业税增收21165万元,增长42.52%,占全市财政增收总额24.4%,占地方增收总额的49.7%。营业税增收主要是房地产、建筑业等行业的拉动。企业所得税(100%)增收31975万元,增长130.73%,企业所得税增幅高,主要是中央、省级企业所得税下划以及今年以来房地产、建筑等行业整体效益继续好转带来增收。个人所得税(100%)增收13072万元,增长71.73%。在调资以及税务部门加强代扣代缴工作基础上,来自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
(三)各县区完成情况普遍较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平均进度超序时进度9个百分点,达42.3%,比上年同期快2.7个百分点。3县7区以及市本级共11个预算单位中,有9个预算单位超额完成了序时进度要求,进度最快的包河区达52.9%。进度最慢的长丰县也比去年同期加快了9.2个百分点。县区之间收入进度差距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增长的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尽管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与省内兄弟市相比,增长并不突出。池州、铜陵、马鞍山、芜湖等8个市的财政收入增幅均超过我市。今年以来,池州、铜陵、马鞍山、芜湖的财政收入在重点税源企业增长带动下保持快速增长。其中,马鞍山马钢公司1-4月份入库财政收入8.74亿元,增收2.87亿元,增长57.16%;池州市池州海螺公司入库1.14亿元,增收1亿元。芜湖的奇瑞税收增收也较多。相比之下,今年以来,我市一些传统的重点税源企业对全市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并不强,合肥烟厂、佳通轮胎、美菱股份、荣事达集团、国风塑业、中烟合肥分公司、合肥发电厂、东方航空公司等税收完成情况均不理想。其中合肥烟厂1-4月份入库“两税”3.28亿元,同比减收4849万元。
二是财政收入增长存在一些不可比因素。如税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欠税清理、部分县区年初收入跨期入库等,进入二季度后,随着这些一次性增收因素的消失,财政收入增长将主要依赖于经济增长。
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尚未完全体现。如降低农业税率,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在1-4月份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还没有体现出来,但对我市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会带来一定的冲击。另外,今年国家严格对耕地占用的审批制度,清理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也将有一定影响。
总的来说,全市1-4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奠定了基础,但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不能盲目乐观,必须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做到未雨绸缪,培育后劲。要紧紧围绕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深化四项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城区分税制以及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确保财政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