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税函[2005]31号
各相关企业:
为继续贯彻《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合发[2000]3号),兑现新产品优惠政策,现将2004年度新产品优惠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9月1日至20日
二、申报材料:①企业要求兑现新产品优惠政策报告;②《新产品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表样见首页下载专区);③新产品证书复印件;④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以及产品销售明细表复印件;⑤2004年度相关税票复印件。
三、受理部门:合肥市财政局税政条法处、电话2116517。
四、申报资格:具有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新产品证书年份在2002年—2004年内的市辖区内(不含三县)企业方可申报。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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