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范育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农村能源作为一项农村基础建设内容,就目前我国的国情而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一、搞好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虽仅有20个字,但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是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目的是通过综合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发展农村能源,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优化农村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接好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生态高效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能源(特别是农村沼气)的开发利用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就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如日前在我市大力推广的畜——沼——菜(瓜、果、鱼、粮)等能源生态经济技术模式,就是以农村沼气池为纽带,促进养殖,连动种植,推动生态生产和高效生产。它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将养殖业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生成可再生清洁能源——沼气和优质有机肥料——沼肥,既解决了农村的燃料问题,又培肥了地力,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既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又增加了农民收入。肥东县八斗镇中胡自然村32户农户,户户实现了一口池、一个圈,二亩以上高效经济作物田(无籽西瓜和甘蔗),通过养猪发展沼气,利用沼气作燃料,沼肥作为优质肥料种西瓜和甘蔗,实现了农业资源的多项利用和良性循环以及多层次增值,户均因此年产优质沼肥20吨,可节约化肥520公斤,产气保证了三口之家的日常生活用能,年节约(以煤气6罐算)480元,西瓜和甘蔗增产和价高因素亩增收1000余元,户平均增收节支近2000元。一个江淮分水岭岭脊上的经济发展短短几年时间里基本实现了农业部提出的三化目标。
第二,搞好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目前,能源紧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问题。我国80%以上人口在农村,农村的问题更为严重,农村的生活燃料平原地区大多是农作物秸秆,经济稍好的地方附带液化气或烧煤,不少农民常年经受烟熏火燎的痛苦和液化气价高的困扰,山丘区农民主要靠砍树木和薪柴作燃料,不仅劳动强度大,还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这样下去,显然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适合新时期要求的新型农村能源。近年来,结合国家国债沼气项目、生态家园项目、沼气小型公益项目等的实施,我市已有2.5万户农民用上了沼气。一户农民建一口8立方米的三结合沼气池,年产沼气350立方以上,可解决终年的做饭、烧水用能,其中肥东的小刘村、马王村生态家园示范村的农民家家还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有一口卫生小水井,不但用上了自来水,还解决了农村的洗澡难的问题,过上了“城里人一样”的舒坦生活。如果这些典型全面推开,不仅解决了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可使农民家庭环境、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第三,搞好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状况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新农村。目前,我市相当一部分农村,仍然是柴草、粪便、垃圾满村落、午季秸秆满地烧的状况。就是部分经济条件稍好的农村也常常是“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同时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大量的畜禽粪便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已严重污染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成为农村的一大公害,成为疫病流行的传染源,有的规划养殖小区粪便对周边村庄的污染,已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农民的生活生存质量,又容易导致农村疾病、疫病的发生,与新农村的村容整洁格格不入。而通过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沼气项目建设等,短期内就能低成本地改变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阻断疫病传染源。可以说,小小沼气池既是燃料库、肥料库,又是卫生池、灭菌池,它改变了农村庭院、道路粪水横流的卫生状况,使农村村容村貌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根本变化,既解决了农村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问题,又改善了农民的精神面貌,促进了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第四,搞好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农村。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资源贫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的能源资源需求和消耗量越来越大与能源短缺和紧张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据测算,今后五至十年,我国农村能源的资源消耗量将占能源总消耗量的43%,如果不开发新的能源利用方式,我国能源发展的增量将全部被农村能源消耗的增量所占用。如果能源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也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国家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专门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为解决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找到了一条途径。其次,我国是个种养业结合的农业大国,一方面二十多年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土地承包的自主权,由于长期的掠夺式的生产方式,大量使用化肥,使得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养分失衡已到了危险的边缘,急需有机肥的培肥;一方面,种植业产生的秸秆和养殖业产生的粪便不少变成了“废弃物”并造成农村的面源污染,形成了浪费。如何做好这两者的结合,是个大的课题。而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不仅使农村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而且通过改厕、改厨、改圈、改院等建设,把农村的三废(秸秆、粪便、垃圾)变成“三料”(燃料、饲料、肥料),促进了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和农村生产更加发展,生态更加良好,生活更加宽裕的小康目标的实现。可以说,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如我市全国农村能源先进县的肥东县已发展户用沼气池子1.5万余口,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1.4万多平方米。以每户年节煤3000公斤算,累计每年可节煤4.2万吨,而且建池户的40%以上和近百个养殖场,例店埠镇童立银生态园、长临2814渔场——分场等,都规模不等的建立了畜——沼——菜(果、粮)等生态农业模式,走上了环境污染少、资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循环经济的路子。
综上所述,农村能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
二、当前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重点
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色的清洁能源”。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我地实际,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大力发展沼气。沼气是有机物质在厌氧条件下,经过微生物发酵而生成的以甲烷为主的可燃气体,沼气发酵后有三种生成物。一是沼气,以甲烷为主,是一种清洁能源;二是沼液,含17种氨基酸和可溶性氮、磷、钾,是优质肥料,也可作为家畜的饲料添加剂;三是沼渣,主要成份是菌体、难分解的有机残渣和无机物,是一种优质有机肥料,可肥田、灭菌和改良土壤。可以说,“沼气处处是宝”。目前发展沼气主要是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小区或养殖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和村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户用沼气池一般较小,通常10m3左右,主要是处理一家一户的人畜粪便;养殖场的沼气工程的大小主要依养殖的数量和建池的投资额而定,大的有千余立方米,小的在100m3左右,主要是集中处理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可以通过管道向居民集中供气,大的还可以发电,作为动力照明之用,村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主要是处理村镇面源的含有有机质的污水污染,通过厌氧发酵好氧处理,最终使污水达标排放的。我市三县均是养殖大县,全市常年饲养生猪20万头、牛1万头、家禽1亿只,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3000个,仅养殖每年所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约500多万吨,还有大量的农作物秸秆,发展沼气的原料十分充足,且技术也十分成熟。全市目前拥有户型沼气池2.5万多口,总池容20万立方米,年产沼气近1000万立方米,中小型沼气工程4处,总池容400立方米,年产沼气2万立方米,年处理废弃物300多万吨。但户型沼气池数仅是全市适宜建池户的15%,养殖场有配套的沼气设施的仅占7%,村镇沼气污水净化处理装置建设只是刚刚起步,因此,无论是从资源、技术看,还是从实际需要看,大力发展沼气既具备了条件,也是需要。
第二,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太阳能是一种无污染的能源,具有持久、清洁、便利等诸多优点,是取之不尽的能源。目前,对太阳能的利用,一是太阳能日光温室、大棚。利用玻璃、薄膜等材料,建成温室或大棚,进行反季节蔬菜、瓜果、苗木、花卉等的生产。二是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光热转换技术,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把水加热供用户使用,目前,我地城镇已普及,广大农村正在推广中。三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光伏转换技术,将太阳能转换成为独立的电源,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方面。如可直接用作城乡路灯、家庭照明灯、交通指示灯等。利用光伏发电,驱动水泵工作,不受地点和电源限制,非常适合偏僻的农村;中小型太阳能电站,可以一户用一个,也可以几十户,上百户建一个电站。目前,我市太阳能温室大棚及地膜覆盖,面积已达60多万亩。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面积达20万平方米,合肥工业大学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研发的太阳能灯、水泵及太阳能发电技术已在其它地区推广。我市应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
第三,加快秸秆资源利用。我市三县均是种植业大县,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常年可产各类农作物秸秆260万吨。目前,除了农民作燃料、直接还田、牲畜饲料、做工业原料外,尚有约100多万吨未被利用。每到收获季节(特别是夏收季节),大面积的秸秆焚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甚至引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秸秆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把秸秆作为新型能源利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秸秆气化。将农作物秸秆在缺氧状态下燃烧并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易输送、利用效率高的气体燃料。目前,我省已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应站11处,年供气量513万立方米,供气户达3000多户。秸秆气化由烧柴转变为烧气,适应了农民现代生活的要求,也改变了村庄卫生面貌,受到了农民的欢迎。而此项技术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和投入问题,我市尚未开展,应迅速抓点,特别是在市里确定的禁烧区内、离公路稍远的纵深处搞好示范推广。二是秸秆固化成型。将秸秆粉碎,通过机械热压成型,作为燃料直接燃烧,可替代煤、油等用于小型锅炉、居民燃料,方便易行。三是秸秆制板等,即将秸秆通过粉碎,再添加粘合剂等加工成各种板料。目前,已有合肥康拜公司正在运作。四是秸秆发电。我市肥西县谷丰粮油公司2004年投资70万元安装了一台200千瓦的发电机,用稻壳发电,不仅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用电,而且当年收回投资,并使废弃的稻壳得到利用,实现了循环发展。市发展计划委组织编报的投资额过亿元的肥东撮镇大型秸秆发电厂正在论证之中。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步伐
我市农村能源建设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国先进地区例江西赣州等地比,与省内池州、安庆等市比,与广大农民的需求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比,差距还很大。突出的是领导重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发展的速度不够快、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领域拓展还不够。围绕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步伐。
第一,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生产和生活用能的大事,是一件投入少、让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实事,是关系广大农民利益的一项公益事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1号文件关于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制定新农村规划时,各地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养殖习惯,适宜发展户用沼气的地方,要按照“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厨、改厕)的要求,搞好规划设计;适合发展秸秆集中供气和沼气工程的地方,要搞好工程设计和管道设计;所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都要将太阳能热水器同步规划,实现住宅建筑与太阳能热水器一体化;都要考虑生活污水的集中排放和统一治理,尽可能减少面源污染。总之,要使农村能源建设与新农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发挥效益。
第二,加强宣传、营造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干群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各级领导进一步重视。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是加快农村能源发展的关键。一要向领导宣传,使各级领导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村能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需要,是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使各级领导能真正将农村能源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指导具体工作上。二是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在宣传农村能源建设的作用和意义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抓典型示范,用实例与农民算经济帐、生态帐、社会效益账,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和好处,使他们学有典型,干有方向,从而增强配合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农村能源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三,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合力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朝阳产业。但它的基础性和弱质性又注定了政府必须倾斜扶持,社会各方面须支持。为此建议:一是加大财政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中对农村能源建设专项投入的比重由现在的0.7%提高到3%左右;二是要制定鼓励农村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出台《合肥市贯彻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使类似太阳能建设与房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及镇村有机污水净化治理等有法可依。同时,对养殖企业发展沼气工程给予补贴,对太阳能利用生产企业、秸秆利用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对造成污染的企业给予处罚等。三要实行积极的投融资政策,如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可优先得到贷款,生产清洁能源的企业,市政府适当给予贴息贷款等。四是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能源领域,把政府的引导资金和社会的发展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农村能源发展。
第四,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发展农村能源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产业升级。要加大可再生能源生产、转换、利用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如沼气发电和沼气集中供应,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技术、生物质能的集约化生产和集中转移技术等。要利用省会科技城的优势,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的联合,形成一支强大的技术队伍,做好生产、转换和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农村能源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五,创新机制。搞好服务,为农村能源建设注入持久活力,农村能源建设集农业生态生产、工程建筑、善后管理服务为一体。素有“三分建、七分管”之说。搞好管理服务至关重要,它既是保证农村能源工程发展效益最大化的需要,更是农村能源加快发展的前提。因此,要不断创新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和总结企业、农民自我管理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积极探索以专业化、市场化、物业化为主的各种有效管理服务形式。一要制定各种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保证农村能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安装符合要求。二要发挥政府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的作用,健全市、县、乡、村农村能源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搞好管理服务工作。三要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乡村农村沼气协会,组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保证已建工程真正长久发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