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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发挥中坚作用

市供销社财务处     杨祥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中反应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供销社系统的重新崛起提供了新的机遇,为供销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供销合作社组建于50年代,是我国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服务“三农”的重要部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齐全,与农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搞活城乡流通、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发展离不开农村。因此在新一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大有可为,肩负起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农村安全消费,推进新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使命。只有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获得供销合作社实现第二次腾飞的有效载体。因此,供销社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结合自身的实际,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

在当今商品相对充足的时代,流通对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更显重要。但目前农村的流通业很不适应,农民消费中的不安全、不经济、不方便的状况比比皆是,假冒伪劣的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农村商品档次不高但价位不低,商业网点布局也不尽合理;商业设施落后、陈旧破烂,环境脏乱;农副产品卖难,卖不出好价钱仍不绝于耳;农村流通投入不足,扶植无源等问题仍然随时可见。

农村市场是我国最大、最具潜力的市场。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当前供销社的重点,一是要通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将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工业品送下乡,规范流通渠道,让农民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为农民营造便利的农村生活环境:二是要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农产品进超市,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创新流通方式,畅通流通渠道,缩短流通时间,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打击和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三是大力推进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建设,以市场引导产业调整,帮助农民增收。组织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围绕产业办市场,办好市场促产业,通过特色专业市场,把农民生产的产品销出去,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售价、实惠农民。四是注重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双向性既要商品组织下乡,又把农副产品组织进城,不断实现城乡共荣。同时要开拓思路,不断实践,善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多赢。

市供销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拟在三年内在三县主要乡镇建立30个农资连锁超市和10个日用工业品超市。目前肥西山南、官亭,长丰吴山,肥东石塘四个连锁超市已经过市农委、计委、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验收,陆续投入运行。今后三年内市供销社将利用政府支农资金努力打造“润田”农资这一品牌,同时结合千乡万村工程合理布局添百福百货超市,使合肥地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合作兴农,充分发挥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骨干力量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简称基层社)是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基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对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系起来,引导农民进市场,而且能够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帮困扶贫措施,实现村民的共同富裕,这也是行政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办社宗旨。为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是服务“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社处于农村最基层,熟悉农村、了解农民,了解农民生产、经营及生活上的需求,可以给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具体的指导,而且基层社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起家,有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也有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对于促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少走弯路,是非常宝贵的。另外基层社长期从事农村流通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大市场,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直接参与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程中发挥作用。

基层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牵头、引导、领办、协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首先要紧紧抓住专业合作社建设这一载体,积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以社有资产出资或以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无形资产参与,同广大农民、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共同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与农民重建经济利益共同体。对农民、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已经自办的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在自愿、承认供销社章程的前提下,积极吸收成为各级联社的成员社。在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必须强调规范。严格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合作制原则吸收社员,明晰农民社员及其他出资主体的出资份额和产权归属。要立足市场,抓住重点产业,要立足当地产业优势和资源实际,与此同时,应进一步搞好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基层社在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各类龙头企业、专业公司的对接,形式可以多样,既可以是松散型的合作关系,也可以通过专业社向龙头企业投资入股,形成一种紧密型的合作关系。二是要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不断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产品专业协会,是为了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避免无序竞争,增进共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由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自愿基础上联合组成的自律性维权组织。基层社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抓住机遇,因势利导,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对上依托各级联社的各类专业性公司、大的批发企业等龙头,对下连接广大生产经营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成立各类农产品协会,使之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与纽带。

我市供销社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建成肥西金牛奶肉羊专业合作社,长丰下塘棉花专业合作社,肥西山南棉花专业合作社,肥西清平葡萄专业合作社,肥西廖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以清平葡萄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坐落在肥西三河镇,涉及12个自然村,原种植面积为100亩左右,经过近两年的发展,现有种植面积2100亩,该社现有社员157户,其中5亩以上种植大户26户,合作社与果农签订为期三年的葡萄产销合同,邀请了省农科院园艺所专家,安徽农业大学园艺系教授及县农委农业科负责同志先后多次来示范园区向果农现场示范和传授葡萄生产技术,培训采取什么季节,培训什么内容,逐个解剖的方法,不搞满堂灌,注重田头教学,注重实际效果,便于果农对技术要点的掌握。从冬季的园地管理、果树修剪、整形修穗、施肥用药、果实套袋,以及采收后的果园管理,所培训内容几乎涵盖了葡萄生产的整个过程,使果农在生产技术上有了保障。此次,葡萄合作社还自办了葡萄生产技术问答,每月两期,免费发到果农手中,到目前,已办刊14期,印发资料1000余份。与此同时,合作社还购置了大量的葡萄生产方面的光碟和书籍,免费借给果农观看和阅读。今年,合作社共邀请专家现场培训八次,培训范围覆盖了周边的湖光、太华、临丰、永和等多个村,培训果农800余人次,播放光碟200余次。为开展经常性的葡萄种植技术普及活动,龙安葡萄示范园区还架起了大喇叭,不定时播放科技信息和生产技术,深受果农欢迎。

为解决果农在葡萄生产中购肥购药的困难以及盲目用肥用药的问题,葡萄生产合作社于去年1222日,在龙安村开办起了三河镇首家果树综合服务部。自开业以来,已接受果农相关咨询400余人次,服务面涉及周边七个村。同时,该社第二家果树综合部也于今年6月份在三河镇茶棚街道开门纳客。果树综合服务部聘用有经验的果农担任负责人,指导果农按照无公害葡萄生产的技术要求,科学用肥用药,降低了果农的生产成本,解决了果农在生产中的后顾之忧。

今年,他们首次在龙安葡萄科技示范园区示范葡萄套袋80亩,以每条低于采购成本价6分钱的价格,投放葡萄套袋6万条,为防止果农因不按技术规程开展葡萄套袋可能给葡萄生产带来的严重后果,套袋前,他们请来了省农科院专家现场手把手地向果农传授套袋技术,安农大教授还带来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专门向果农传授套袋技术,套袋期间,合作社同志每天早晚深入田头,帮助果农一起套袋,同时将套袋技术要点和套袋前后的注意事项编成资料,及时发放到果农手中,由于操作严格,今年套袋示范工作喜获成功,每公斤套袋果售价高达5元,是不套袋果的22.5倍。

鉴于清平葡萄多年来有市场无品牌的实际,他们在清平乡并入三河镇后,仍将“清平”两字作为葡萄的品牌,保留了下来,并于今年32日向国家商标总局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印制了清平葡萄商品标识,尝试对清平葡萄的商品化处理,设计使用了清平葡萄礼品包装,投放市场后很受欢迎,此次是加大了清平葡萄的宣传力度。今年,他们共印制了清平葡萄宣传挂历50份,印有清平葡萄注册商标标识的广告衫106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连网等新闻媒介宣传20余次,同时尝试开展了清平葡萄采摘游活动,在三河镇举办了首届“游生态古镇,品清平葡萄”活动,此次利用省农网发布清平葡萄供求信息,并首次对基地运往外地的葡萄运输车辆,以及在合肥周谷堆市场悬挂起了“无公害清平葡萄”宣传横幅,设立了清平葡萄批发销售摊点。

通过上述一系列运作,今年清平葡萄品牌,科技效益凸显,三河果农葡萄上市后,价格一路走俏,过去五六毛钱一斤的巨峰果,今年售价达1.50元以上,套袋果每市斤均价2元以上,最高价售价2.50元。2005年,三河果农亩均产量4200斤,亩均收入5854元,较2004年亩均1508元,增收4346元,三河镇现有570户果农今年葡萄总收入突破12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收入800多万元,果农家庭人均收入5263元,较上年2680增长96%。合作社与果农取得了双赢,今年合作社通过中介服务获取利润1.2万元。由于合作社的周密运作,带动了周边300多户果农从事葡萄科技化生产。2005年清平葡萄生产基地首次被肥西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组授予十大示范基地。

通过建立这些专业合作社,把当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与市场链接,共同抵御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产业效益,以此带动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同时这些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发展相关产业,发展多渠道、多样化经营,在引领千家万户的农民走进千变万化的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徽日报》、《合肥晚报》、《肥西报》、合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作了详实的报道。

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龙头带动战略作用 
   
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较多,虽然经过改革、改制,但其在农村、农业、农民中的地位不能改变,“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作用仍然不能削弱。供销社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联合农户建立可靠的农产品基地,利用供销合作社的营销网络优势,使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实现增产增收,对特色农产品进行设计包装,实现农产品特色化、品牌化、超市化、绿色化,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使农产品附加值最大化 

我市供销社着力打造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润田农资有限公司。合肥银山棉麻公司是省级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该司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与合肥附近的棉花生产基地建立了产购销一体化的营销链,采取定单农业方式确保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增产增收。同时在新疆石河子和安徽宿松县建立了10万亩的现代优质棉采购基地,为增加棉产品附加值,该司一方面收购安徽滁州化纤厂生产造币产品棉浆粕;其中造币浆年产量达5000吨,化纤浆年产量达7000吨。另一方面,收购安庆市棉花储备库,进行棉花电子交割业务和期货交易。而润田农资有限公司是在原合肥分公司的基础上,通过改制,由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参股,职工入股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职能就是为“三农”服务。确保合肥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有效杜绝害农坑农现象的发生,承担政府为农服务的职能。目前合肥润田农资已建立了近40000㎡的大型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和仓储中心,在三县重点乡镇筹建的农资连锁超市陆续投入运行,同时,销售网络延伸到合肥周边六安、舒城、寿县等地。

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培育新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要载体作用 

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有效途径。供销合作社作为为“三农”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坚持合作的基础上,牵头或引导农民创办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可以利用社有剩余资金、资产,重新组建“规范有序、管理民主、宗旨明确”的新型的“农村社员股金互助会”,农民可以自愿入股或控股,享受优先“互助借款”发展农业产业,解决农村贷款难、发展重点专业户难的现实问题;加快发展和规范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和收购、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抓好信息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维护成员权益。 
   
构建农村消费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提高农民国民待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其网络(网点)优势作用,紧密结合千乡万村放心工程,依托本系统优势,采取直营,连锁配送,加盟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五大网络,将超市开到村级,让农民群众不出村就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消费方式和安全消费,将日用消费品、农用生产资料送到农家,将农产品,再生资源收购加工。我社所属企业合肥添百福百货有限公司在努力调整城区超市经营的同时,已经在肥西山南设立了经营面积为680㎡的百货日用品超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便民、利民、为民,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构建消费安全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供销社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工作中,积累了创办、引导、协调、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各级政府应为供销社在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宽松的内外部环境,在领办主体、科技人才、配套资金等方面的配置上对供销社实行倾斜,使供销社能够真正担负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任。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县以上供销社成立“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对现阶段由农民自发兴办的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统一指导和引导,使这些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巩固、完善和提高,使之真正发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作用,从而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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