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
(2006年8月)
《农业法》是保障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十五”以来,市财政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支农工作思路,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切实加大支农投入,突出重点,积极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切实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初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
《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财政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各年度预算编制时,在充分保障农口单位正常经费供给的前提下,支农专项资金安排按法定比例增长已经成为硬性规定。过去五年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气象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四类支农支出全市年初预算安排数由2001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005年2.27亿元,年平均增长18.61%,其中市本级安排支农专项资金也由2001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7874 万元。全市财政支农支出实际投入由2001年1.51亿元增加到2005年3.35亿元(含省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及市本级追加支出数),年平均增长25.41%。2006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和‘三个高于’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增加支农预算安排,全市四类支农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5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农专项安排9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障等投入均有较大增长。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初步形成。
二、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改革支农资金分配、拨付方式,不断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2004年,市财政重新修订出台了《合肥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安排细化到具体项目,与部门预算同步履行报批手续,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分配的透明度,资金分配以“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为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2005年市财政出台了《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合肥市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考评。在支付方式上,结合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情况,分别实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或县区报帐制,减少了资金中转环节,缩短了资金拨付时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止了支农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二)以创新支农政策为先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各项财政支农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下发文件等各种途径对社会公开,只要是政策支持的项目、产业,谁都可以做,做好了,验收合格了,就能够得到财政支农资金奖补。对获得财政扶持的项目在资金兑现前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资金使用原则,改变了过去财政“先给钱,再干事”、平均分配资金的传统做法,扭转了等、靠、要思想,同时也扩大了财政资金的覆盖面与受益面。我市财政支农投入的加大,也拉动了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加大对我市农业的投入,有力支持了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养殖业、蔬菜瓜果业、林业和苗木花卉等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加快形成。
(三)建立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进行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从2005年起,市财政积极进行资金整合,将分散在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产业化资金的存量与增量部分集中到一起,当年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通过选择业绩优良的担保公司具体承办担保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按2-5倍放大担保贷款,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缓解了部分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财政支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2001-2006年,合肥市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2.17亿元,确保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完工,社会效益显著。巢湖大堤整治基本完成,大房郢水库建成蓄水,瓦埠湖移民迁建、丰乐河工程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87座小(一)水库除险加固,全市防洪保安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节水灌溉工程完成渠道硬化490公里,“把水留住”工程新建小二型水库120座,人畜安全饮水等工程不断推进,蓄水能力和节水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畜禽养殖小区发展迅猛,养殖业区域化、规模化格局初步形成。 2004年全市经验收合格养殖小区286家,奖励资金2195万元市财政全部予以兑现。2005年按照“规范、提高、增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面积在800平方米、存栏量200头的养猪小区,新建面积3000平方米、存栏量1万只的养鸡小区,分别给予8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资金,全市经验收合格养殖小区130家,奖励资金1016万元市财政将于2006年全部兑现。养殖小区建设带动社会直接投资近亿元,财政资金的放大效果达到1:5。我市养殖业增收的可喜局面已经初步显现。2005年养殖业总产值达44.97亿元,高出去年同期3个百分点。肥西县家禽出栏突破1亿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成为全省养禽第一大县。
(三)苗木花卉产业初具规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我市以退耕还林、绿色长廊、农田林网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成片造林取得突破性进展。2002-2004年共实施退耕还林52万亩,实现了林业跨越式发展。至2005年底,我市累计造林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8%,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连续三届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的带动下,以肥西县“三岗苗木花卉”为代表的苗木花卉规模化生产初具规模,全市的苗木花卉生产面积已达17万亩,直接从事苗木花卉种植的农户有2.1万户,从事苗木花卉经营的企业有1200家,年销售额在百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达50多家,苗木花卉品种已发展到400个7大类,年交易资金近7亿元,成为全省最大的苗木花卉生产基地。
(四)无公害设施栽培发展势头强劲,农民增收效果显著。2003年至2005年,全市共验收合格的大棚面积8500亩,市财政共兑现设施栽培奖补资金2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亿元。各县区设施栽培纷纷涌现出一批亮点,全市目前拥有38个无公害生产基地,总面积为25万亩,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50个,绿色食品称号13个,年产蔬菜(含瓜果)136万吨。合肥市也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农业标准化蔬菜生产市级示范区。
(五)龙头企业迅速成长,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市已拥有3家国家级、15家省级、4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收入达62亿元,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六)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初步建立。一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动物防疫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市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资金投入,由于各项制度落实较好,资金保障到位,2005年我市成功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冲击,省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新建市农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主要生产基地逐步建立检测室,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副产品禁止进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当前财政支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财政支农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仍然不少,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工作仍有很多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县乡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县本级财政支农投入严重不足,自身建设和调控能力很差。县级财政农业投入与百万人口农业大县的地位远远不相适应。乡、村两级更是为债务所困,支农投入无法落实。
(二)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够。由于财政支农资金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资金分属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全市性的统筹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存在。
(三)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我市农业企业大多规模较小,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方面,扩大规模,提档提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融资瓶颈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
(四)农业保险业发展滞后。农业是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薄弱。虽然近年来市财政在主导产业、基础设施上加大了投入,但由于保险业基本上对农业没有涉足,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损失巨大。
五、把握“三农”工作新趋势,努力开创农业财政工作新局面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举措,是统筹合肥城乡发展,推进县域突破,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良好机遇。市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业法》,积极调整财政支农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前几年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财政惠农政策只增不减,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尽最大努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财政政策支持。
(一)继续加大投入,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完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和“三个高于”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要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年加大财政对农村、农业的投入,保证国家财政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对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在提高使用效率下功夫。积极引导农民对直接收益项目的投资,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农业建设,逐步建立合理、稳定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
在市级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县区要加大争取省以上资金的支持力度。如肥西县通过争取省部级试点村项目,有效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步伐。日前国家财政部已将我市肥西县列为全国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连续两年每年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县区都要积极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政策配套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广泛投入,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资金整合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整体推进,市县联动。市级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从市级预算资金的安排、项目的立项、资金的拨付上进行把关,杜绝项目重复安排、资金交叉使用、资金投入分散使用现象。二是统筹规划、集中投入。按“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效清理、归并现有各类市级涉农资金,制定、调整扶持政策,重点向新农村示范村、镇建设倾斜。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县区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根据“十镇百村”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和年度支持重点,作为支农资金安排使用的依据,引导支农资金整合。
在2007年支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上,打破原有各部门 “基数+增长”的安排模式,按存量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行整合。具体设想是:一是支农专项的增量不再分散到各个部门,主要用于安排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扩大担保资金规模,以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为呼应“工业立市”战略,对原来分散在农、林、畜牧水产各部门的支农专项资金存量进行整合。重点支持畜牧、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加大对农业领域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四是在07年各涉农部门的预算安排中,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单独体现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的支持。市财政部门积极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支农能力和管理水平
1、改进财政支农工作方式。按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确定的方向,探索建立新形势下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新机制。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逐步实现“三农”资金统筹分配使用和统一管理;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发放;积极推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社会公益事业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服务“三农”的能力和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2、推行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逐步推广财政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健全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财政支农项目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种子、粮油棉、菜瓜果、畜禽、奶制品、水产品、林产品、休闲食品、特色产品和农作物秸秆转化等10大产业链,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每个产业链至少有1—2个综合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型龙头企业群体。
二○○六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