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
“十五”以来,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主线,找准创新财政支农工作新机制切入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抓住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理清思路 把握财政支农工作重点
做好农业财政工作的前提是研究和准确把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理清支农工作思路和重点。近年来,合肥市财政在支农工作中,从调查研究入手,对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力求准确把握,并据此制定财政扶持政策,有的放矢,有所作为。首先,在客观上,合肥市自然条件迫切需要在结构调整上做文章。合肥市三县所辖各乡镇除少数圩区外,均属于江淮分水岭地区,岭区面积占全市土地面积的91.7%,这一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地貌复杂,引水、提水难度大;气候变化异常,降水分布不均,秋伏旱几乎年年发生;加之传统农业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农业产业化、工业化水平低;农业生产结构形式单一,“一油一稻”还是大部分地区主要种植模式,广大农民从常规、大宗作物中增收致富难度较大,不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就没有希望,农民增收奔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其次,在主观上,对于农民强烈的结构调整意愿,政府应因势利导,采取激励政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加快,农民市场意识不断增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愿望强烈,不少地方农民开始自发地进行结构调整。畜牧业、苗木花卉业、蔬菜瓜果业等主导产业雏形初现,如果加以正确引导,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扶持,就能够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加快发展,形成燎原之势。第三,从市级财力可能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带动农村的实力。近年来,我市财政收入连过100亿、130亿大关,财政可用财力逐步加大,对农业重点投入已经变成现实的可能。与此同时,社会、民间资本也对投资农业这一广阔的领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举资兴办农业实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基于以上分析,近几年来,市财政将支农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放在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上,放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上。重点支持畜牧业、苗木花卉业、蔬菜瓜果业等农业支柱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支农资金的投向主要是:一是基础性投入。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林业生态建设为重点;二是引导性投入。通过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社会和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示范性投入。加大农业园区建设投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四是公益性投入。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
二、创新支农支持方式 构建财政投入新机制
(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根据《农业法》有关规定,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合肥市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各年度预算编制时,支农专项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已经成为硬性规定。支农支出全市年初预算数由2001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005年2.67亿元。全市财政支农支出实际投入由2001年1.51亿元增加到2005年3.17亿元(含省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及市本级追加支出数)。其中市本级安排支农专项资金也由2001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7874 万元,年均增长12%。“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农支出累计投入10.2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农专项资金累计投入3.18亿元。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郊型农业发展的步伐。
(二)实施奖补政策,转变财政支持方式
1、实行以奖代补,由项目扶持向政策扶持转变。近几年,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发展现状,市财政先后制定出台了《合肥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以奖代补办法》、《合肥市无公害蔬菜设施栽培小区奖补办法》、《〈合肥市造林绿化扶持办法〉和〈合肥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合肥市新建小〈二〉型水库以奖代补办法》、《合肥市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合肥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评选奖励办法》等10多项财政支农奖补政策,有力推动了我市设施栽培、畜禽养殖、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用奖补政策扶持替代以前对单个项目的扶持,有效整合了财政支农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使财政支农资金拨补有了明确的考核依据,有效地拉动了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投入,改变了过去财政“先给钱,再干事”、平均分配资金的传统做法,扭转了等、靠、要思想,同时也扩大了财政资金的覆盖面与受益面。
养殖业:自2004年起,我市连续两年对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按照“统一规划、公开公正、先建后补”的原则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对新建面积在800平方米、存栏量200头的养猪小区,或新建面积3000平方米、存栏量1万只的养鸡小区,分别给予8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资金。2005年4月份省政府在我市召开全省养殖小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对我市畜禽养殖业财政扶持政策及其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省政府《政务参阅》详细介绍了合肥市的做法,要求在全省推广。
种植业:发展无公害设施栽培生产是我市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点内容。自2003年起,我市已连续三年对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对预制大棚集中连片达到100亩、钢架大棚50亩、日光温室大棚30亩财政分别给予每亩2000、3000、5000元的奖补。
林业:为支持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向高规格、大规模、高效益方向发展,我市出台了《合肥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规定,对新发展苗木生产基地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改造50亩并累计达到200亩以上、利用温室或大棚育苗30亩以上、销售本地苗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给予2-5万元的奖励。
2、实行阳光操作,由粗放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各项财政支农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合肥农网、下发文件等各种途径对社会公开。在资金分配形式上实行国民待遇,不论是什么所有制形式,不论是什么经营形式,只要是政策支持的产业、项目,谁都可以做,做好了,验收合格了,就能够得到财政的奖补资金。对获得财政扶持的项目在资金兑现前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政策公开、专家验收、结果公示、资金直拨”等方式,真正做到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2005年5月23日,《农民日报》头版头条以《合肥把惠农政策广而告知》为题,对我市财政支农政策进行了报道,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很高的评价。
3、集中和整合资金,由分散扶持向集中扶持转变。通过建设养殖小区、林业小区、蔬菜小区,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将支持基地建设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有机结合,加速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区域布局,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由过去的分散扶持到现在的支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提高了我市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和技术含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的可持续增长。为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市财政积极进行资金整合,将分散在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产业化资金的存量与增量部分集中到一起,2005年当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到2007年担保资金本金规模将达到2000万元。通过选择业绩优良的担保公司具体承办担保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按2-5倍放大担保贷款,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对农业的投入。2005年,共为华泰、正旺等17 家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2000 多万元,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4、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2004年,我市重新修订了出台了《合肥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安排细化到具体项目,与部门预算同步履行报批手续,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分配的透明度,资金分配以“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为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2005年市财政出台了《合肥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合肥市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考评。在支付方式上,结合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情况,分别实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或县区报帐制,减少了资金中转环节,缩短了资金拨付时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止了支农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三、我市财政支农成效显著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合肥市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1.85亿元,确保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完工,社会效益显著。巢湖大堤整治基本完成,大房郢水库建成蓄水,瓦埠湖移民迁建、丰乐河工程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87座小(一)水库除险加固,全市防洪保安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节水灌溉工程完成渠道硬化490公里,“把水留住”工程新建小二型水库120座,人畜安全饮水等工程不断推进,蓄水能力和节水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畜禽养殖小区区域化、规模化格局初步形成。 2004年全市经验收合格养殖小区286家,奖励资金2195万元市财政全部予以兑现。养殖小区建设带动社会直接投资近亿元,财政资金的放大效果达到1:5。我市养殖业增收的可喜局面已经初步显现。2004年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53.2%,2005年上半年我市家禽出栏量4850万只、生猪出栏量94万头,在全省分别位于第一和第七位,肥西县也成为全省第一养禽大县。
(三)苗木花卉产业初具规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我市以退耕还林、绿色长廊、农田林网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成片造林取得突破性进展。2002-2004年共实施退耕还林52万亩,实现了林业跨越式发展。至2005年底,我市累计造林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8%,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连续三届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的带动下,以肥西县“三岗苗木花卉”为代表的苗木花卉规模化生产初具规模,全市的苗木花卉生产面积已达17万亩,直接从事苗木花卉种植的农户有2.1万户,从事苗木花卉经营的企业有1200家,年销售额在百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达50多家,苗木花卉品种已发展到400个7大类,年交易资金近7亿元,成为全省最大的苗木花卉生产基地。
(四)无公害设施栽培的强劲势头,实现了农民增收和种植业结构的双赢。2003年至2005年,全市共验收合格的大棚面积8500亩,市财政共兑现设施栽培奖补资金2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亿元。各县区设施栽培纷纷涌现出一批亮点,全市目前拥有38个无公害生产基地,总面积为25万亩,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50个,绿色食品称号13个,年产蔬菜(含瓜果)136万吨。合肥市也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农业标准化蔬菜生产市级示范区。
(五)龙头企业迅速成长,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通过对农业产业的直接和间接扶持,全市已拥有3家国家级、15家省级、4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收入达62亿元,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六)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初步建立。一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动物防疫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市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资金投入,由于各项制度落实较好,资金保障到位,2005年我市成功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冲击,省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新建市农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主要生产基地逐步建立检测室,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副产品禁止进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把握“三农”工作新趋势,努力开创农业财政工作新局面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蓄势,到了当发之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具备了由量变到质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可能。“十一五”期间,合肥市农村工作面临着县域经济突破和新农村建设两大根本任务,概况来说,我市农业财政工作重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集中资源、规划先行,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力要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更多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以土地复垦整理为抓手,以村庄整治试点为突破口,通过村庄整治,实现缩村让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建设农民新村。农民新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有重点分步骤实施。各类支农资金也要加大整合力度,配套跟进,集中加大对试点村的投入,整体推进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县域突破作贡献
1、抓好农业主导产业的加工转化环节。围绕我市养鸡业、养猪业、蔬菜瓜果业和苗木花卉、林木加工业四大主导产业办工业。一是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同龙头企业加工结合起来,培养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通过财政政策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外和外地资金投资兴办。三是按照《合肥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择优选强,吸引信贷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拉动民间投资,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格局。
2、将农产品优质化作为主攻方向。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含量,拓展销售市场,打造精品农业、优质农业。一是大力支持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二是大力支持品牌战略。创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特色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对大宗作物全面推进优质化,实行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开发。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3、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建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为契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时期,财政将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改善技术装备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开展各类政策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培训,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行标准化生产、品牌整合和产品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4、积极为劳务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实施阳光工程”为契机,帮助外出务工人员掌握职业技术,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外出就业、稳定就业的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劳务输出管理机制,实现市、县(区)、乡镇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多方开拓劳务市场,进一步整合城乡各类劳动力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做大做强四大区域主导产业。
我市农业四大主导产业是养鸡业、养猪业、蔬菜瓜果业和苗木花卉、林木加工业。我市家禽养殖已经规模化,急需通过招商引资和深加工来解决禽业的加工转化能力。养殖小区以提升质量、搞好防疫、抓好环保为重点。我市设施栽培小区重点解决的是收缩战线,提高质量,扩大设施栽培精品小区数量。重点培育苗木花卉产业,积极开发林产品加工业。处理好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提升林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