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购[2006]342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合肥市招投标统一市场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合肥市市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市市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