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购[2006]14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2006年第一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产品、品牌、供应商等已经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现将中标结果(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协议供货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仍按照《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合财购[2005]16号)执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的,应先将资金转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户名: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67747)并附进账通知单。
2、为方便各单位及时了解协议供货信息,本次中标内容同时在合肥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hfcz.gov.cn/)和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61.132.222.66/)上刊登。协议供货期间,如货物的价格、优惠率等情况发生调整,我局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刊登,不另行发文,请各单位注意查阅。
3、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是加强市属单位经常性采购项目管理的有效方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采购活动,不得在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提出其他不正当的要求。同时,各单位在现行的优惠基础上,可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以维护自身利益。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006年2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各县区可比照执行。
附件:2006年第一期协议供货采购指南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