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房产系统全年专用设备购置已经批准交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这标志着我市系统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正式付诸实施。
今年是我市政府采购效能建设提速年。为增强采购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提高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我市决定开展部门系统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我市选择市公安局、人事局、合肥学院、卫生局、房产局等五个部门试点进行系统集中采购,并出台了《关于印发《2006年市直部门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06]76号),规定由试点部门定期编制本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订立实施方案,组织规模采购。 系统集中采购重在前期计划组织。此次市房产系统的项目购置预算虽只有48.82万元,但却涉及到一个主管部门和六家二级单位、八类品目、三十一台、套专业设备,如按原来各家单位自行申报的方式来操作,需要采购七次,耗时费力;市房产局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积极筹划、精心准备,职能处室给予支持配合,将该项目实行系统集中采购,实现了一次委托、集中办理,达到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