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一轮公务车定点保险招标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解目前本市保险公司及其保险市场状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务车定点保险工作,2006年9月 8 日下午,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了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一轮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工作的座谈会。来自全市的5家定点保险单位负责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有关领导及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市政府采购中心刘先杰副主任首先介绍了合肥市本轮公务车定点保险情况。他指出,上一轮定点保险招标于2004年底结束,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公务车承保、理赔的总体情况较好。中标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为做好服务工作,方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投保,在采购中心设立了服务专柜,负责有关政府采购保险现场办理、现场咨询等事务。另外,他强调指出,每一家保险公司对新一轮的招标都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因为新的车辆保险政策、法规的出台,新一轮定点保险要求将与上一轮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对保险公司软条件要求更高。 各保险公司代表就以下问题展开了积极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新出台的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在实际保险工作中的运行进行了充分探讨。1、通保范围和通保险种;2、交强险是否纳入通保范围;3、商业保险费用中A、B、C三种类型的保费计算软件差距有多大,同一类型其保费是否完全一致;4、分析A、B、C三种类型的基准保费差异以及影响基准保费的因素等。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陈正奎副处长在听取了各位代表的发言后,就具体的保险业务提出了一些问题,并指出,随着市场开放度越来越高,保险业竞争也日益激烈,而从保险深度来看,合肥市的保险业发展空间还很大。在新的保险政策法规出台后,各保险公司要着重在提高自身服务上做文章。 座谈会气氛热烈、轻松愉快,通过沟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各定点保险单位加强了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对新一轮定点保险招标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做好新一轮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保险招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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