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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06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1月份,全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当月入库10.1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17.47%。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50.02亿元,占预算的98.99%,比去年同期增长20.98%。其中:地方收入累计完成71.57亿元,占预算的108.53%,增长26.86%。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69.16亿元,占预算的81.82%,增长29.87%。

    与全省相比,我市1-11月份财政总收入增幅低于全省1.02个百分点,但地方收入增幅高于全省1.6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和地方收入增幅在全省17个市中均居第11位。财政收入占全省1-11月份财政收入总量(736.8亿元)的20.36%,比上年末提高0.46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0.47个百分点,占全省1-11月份财政支出总量(640.8亿元)的10.8%。

    与中部省会城市相比,1-11月份中部6省会城市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全部在25%以上,呈快速增长态势,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仅超郑州0.3个百分点,居第5位。地方收入总量落后于武汉、郑州、长沙,居第4位,比第5位太原市仅多2000万元。

    分级次看,1-11月份,市本级收入完成97.07亿元,占预算的101.42%,增长22.16%;区级收入完成35.34亿元,占预算的91.46%,增长11.97%;县级收入完成17.60亿元,占预算的102.33%,增长35.75%。截止11月底,市本级已提前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预算。各县区中,蜀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站试验区、肥西县和长丰县等5个县区完成了全年收入预算。包河区、经济区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进度较为滞后。分组织收入部门看,除省地税直属局外,市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均超过了序时进度要求。其中:市国税部门组织收入(纳入我市收入规模)83.24亿元,完成征收计划的94.7%,增长17.7%;市地税部门组织收入45.07亿元,完成征收计划的100.15%,增长24.21%;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3.56亿元,完成征收计划的162.44%,增长41.3%;省地税直属局组织收入4.56亿元,完成计划的72.95%,滞后序时进度18.7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24%;海关等部门组织收入3.5亿元,增长36.5%。

    分税种看,主体税种完成良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分别完成48.69亿元、27.65亿元和26.35亿元,增长14.38%、33.26%和30.74%;城建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别完成4.13亿元、7.25亿元和6624万元,增长12.89%、26.72%和2.37倍;一些地方小税今年也大幅增加,房产税、印花税分别完成2.28亿元和1.02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02%和28.48%。

    从序时动态看,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前低后高,一季度增幅较低,进入二季度后,财政收入增幅基本稳定在20%以上,入库均衡性增强,月均入库在10亿元以上。除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因政策调整增幅较低外,其他各项收入普遍增长较快,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幅较高,对全市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显著,5个税种累计完成114.08亿元,增收21.22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89.48%。

    支出方面,1-11月份,全市各级财政在保证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1-11月份全市财政预算内建设性支出达25.9亿元,同比增长35.18%,高于全市财政支出增幅5.31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分别增长48.12%、40.12%。市财政在支出预算的执行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推进”战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了江汽集团、合肥海尔等重点企业发展,同时,对新落户我市的企业如伊利集团、马钢(合肥)公司等企业也加大了支持力度。1-11月份,市本级共兑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19亿元,对县区工业园区投资项目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1.39亿元,对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尽管1-11月份全市财政支出增幅较高,比全省财政支出增幅高出10.47个百分点,但与预算相比,全市财政支出仍较滞后。1-11月份,全市财政支出预算完成率滞后序时平均进度9.85个百分点。各县区中,除肥东县、包河区两区进度较快,达到了序时进度要求外,其余县区财政支出进度均滞后于序时进度,其中最慢的县区滞后序时进度16.02个百分点。从支出项目看,主要是城市维护费、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进度滞后较多,其中重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调资政策尚未兑现。为此,市财政在积极清理市本级支出项目,加快本级支出项目进度的同时,督促县区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支出管理,切实提高支出预算完成率。

    年内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各级财政务必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进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6]1295号)精神和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安排、调度和拨付力度,确保各项预算支出的需要。对今年预算安排的各项资金,要督促部门及时用款,同时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对上级补助下达的各项专款,要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财政要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同时,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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