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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资统发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新的公务员工资已于5月份发放到位,即将准备6月份工资发放。为提高效率和准确率,近期,我们对5月份临时采取的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参公)单位工资数据报送流程的调整

统发部分的操作流程:单位统发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在单位端工资统发软件中录入,在每月20前生成财政数据报盘,通过网络或用U盘报送到工资统发科,不再需要纸质材料。6月份统发工资报盘因五一长假和工资报送流程的调整,报送时间可延迟到525。代发代扣部分的操作流程不变。

二、行政(参公)单位要做好软件升级工作

1、单位财务人员于520前升级单位端工资统发软件,原有工资统发程序不能卸载,右击桌面工资统发单位端图标,选择“属性”后点“查找目标”可看到depSalary.exe文件,将其删除,再将升级程序depSalary.exe文件拷贝到这个文件夹中即完成升级。工资统发程序升级后先进行工资数据备份,再获取财政数据。

2、升级程序和财政数据的获取方式。单位财务人员如有信箱可告知工资统发科,由工资统发科将数据发送到单位信箱。单位也可带着U盘直接到工资统发科拷取。单位端获取财政数据目的是将单位人员统发工资项目读入到单位端,并与单位端原有代发代扣数据匹配,保证单位端完整的工资项目。

3、根据需要,我们为单位增加如下代发项目:回民补贴、警衔津贴、执勤津贴、工作性津贴。原录在“其他(增)”项目中的工作性津贴直接录入新增加的“工作性津贴”项目。为减轻单位工作量,软件公司已将原“其他(增)” 项目中的数额全部转入“工作性津贴”项目,如数额不准确的,要进行修改。

三、做好日常基础工作

1、单位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及时沟通信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金额、人员增减等信息发生变动及时通知对方,同步在各自的软件中修改,维护工资审批和发放两个环节可比信息的一致,保证人事、财政、银行工资折(卡)姓名和身份证姓名的一致。

2、工资统发科将人事局的统发工资信息与单位财务部门报送的统发工资数据进行核对,保证两者可比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不一致,通知单位财务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更正。

请各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资调整和账务处理,录入和修改人员信息时要有据可依、准确及时。财务人员操作软件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软件公司或工资统发科联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419的通知操作,原有流程不变。

 

 

                                                 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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