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会函[2007]17号
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决定举办企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7〕258号文件精神,请市属各企业参照《财政部2007年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规定,积极推荐有关人员参加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市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申报方式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市财政局会计处,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汇总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报经财政部同意后,通知申请者参加选拔笔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16日。
三、选拔笔试
1.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
2.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2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选拔面试
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选拔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五、培训计划
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结果,确定培训人选。2007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招生人数为50人,计划于2008年9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安排在2008年9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解决。
联系人:甄玉杰
联系电话:0551-3532223
附件:财政部2007年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