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的精神,合肥市财政局于6月21日组织全局党员召开了党员集中学习教育会。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卫东同志传达了市委、市纪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全文传达了《规定》内容,要求全局每一位党员都要熟悉《规定》的内容,了解《规定》的政策界限和有关时间界限,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和贯彻实施《规定》的自觉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余洲同志参加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规定》是针对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
为使中纪委的《规定》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孙余洲同志代表局党组对全体党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要对照《规定》认真检查,把握时机,主动自查自纠;三是要加大宣传和工作落实力度,扎实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工作。
会上,局机关党委向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支部组织开展一次贯彻落实《规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在学习《规定》的同时认真对照自查;三是要求各部门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同志,确保在传达学习中不留死角。
为使我局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局纪检组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在会上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最后,局全体党员一同观看了《慎交友警示录》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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