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农[2007]89号
各县区农委、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7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从2007年6月份起,合肥市农委、科技局、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县区主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实施单元,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育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开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指导思想,全面组织本区域范围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培训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生态环境、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各地在组织实施中,结合农业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粮食产业提升行动、农业专家大院项目、农业科技入户活动等,提高培训工程质量和实施水平。培训行动坚持进村办班指导与入户现场指导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由市统一组织优秀专家,根据农民所需、所盼、所求,结合农时及当地生产实际,面对面、手把手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07年6月-2008年6月一年内,力争在我市举办各类培训班200余场次,直接培训农民达2万余人次,及基层农技人员2000余人次,辐射带动农民20余万人次,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与技术服务。通过开展此项行动,充分利用在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现有农技技术力量,努力创建我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搭建起农民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大幅提高广大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三、行动方案
1、组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专家讲师团。经各县区及在肥涉农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推荐,成立由80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合肥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专家讲师团”。专家讲师团下设作物栽培组、瓜菜果树组、病虫害防治组、苗木花卉组、蚕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组、土壤肥料组、畜禽养殖组和水产养殖组,面向全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专家讲师团名单具体见附件1)。市对列入专家讲师团的专家教授颁发聘书。
2、具体操作程序。各县区围绕一村一品,根据本地区农民实际技术需求,由县区农委于2007年6月30日前填报本区域2007年6月-2008年6月全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申报表(具体见附件2),市统筹安排培训;具体每个培训班由各县区农委填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申请单(具体见附件3),注明培训具体专家、参加户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天数,及拟邀请讲师团中专家名单,原则上每个培训班集中培训人数不少于50名;市负责联系有关专家,下派培训通知单,注明所派专家、具体培训时间、主要培训内容等(具体见附件4),县区按单组织培训;培训完毕后,县区及时填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验收单(具体见附件5),注明实际培训情况、培训具体天数,附县区培训负责人、所派培训专家及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市对每期培训班进行跟踪问效。
3、培训经费补助。每期培训结束后,县区农委预付专家讲课费,再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班培训申请单、培训通知单、培训验收单及专家培训收款收据,依据培训补助标准开据行政事业收据每月月底集中到市领取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含交通费补助):每名专家每半天培训费400元,每一天培训费700元。对每期培训班(含现场指导),根据培训工作的任务量,培训时间最短半天,最长不超过两天,专家不超过2人。
四、组织领导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工技能,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证,各地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由农委、科技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及各县区农技推广中心具体承担日常业务工作,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五、相关事项
参加培训的讲师团专家工作单位属本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予授课补助。各地除积极组织农民培训外,还需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侧重于未列入农业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县区的培训,侧重于种植业的培训。本通知下发后即行组织实施。联系人:市农委科教信息处:蔡少祥,电话:3538459;市农技推广培训中心:戚传勇,电话:5560344。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