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针对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8]79号)和《关于2008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8]59号)文件,市财政局认真学习领会,快速反映,积极应对,按照2008年我省新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补助标准及时对预算进行了调整,确保资金落实,扎实推进了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民生工程建设。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2008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234元/年,初中每生330元/年。按照目前我市市区教育部门所办学校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97405人测算,2008年共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资金5209.67万元。按资金分担比例,市级财政应承担免杂费资金2852.5万元。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资金将按春、秋季学期分两次进行拨付。为保证我市春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市财政局日前已将由市级承担的春季学期免杂费资金拨至市属各区,确保新学期开学前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