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退回(又称银行退单)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时,由于填写的收款人名称或银行账号有误,被收款银行退回。
国库支付中心在收到银行退回凭证当日通过电话告知预算单位并在网上支付系统提供查询,预算单位在5日内前往支付中心办理更改或通过各网上支付代理银行传递《退回资金更正说明》,支付中心在预算单位更改有关要素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收到《退回资金更正说明》当日,再重新办理转账业务。
附:《退回资金更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