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入往来资金管理的范围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合肥市清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意见的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6]66号)文件精神,撤销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各类账户(除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外),原有账户上的资金转入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设的专户内,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
二、往来资金收入业务流程
1、资金科每日接收各往来资金代理银行传递的电子数据,生成往来核算系统账务,系统自动与集中支付系统同步,生成指标。
2、往来资金代理银行在电子数据传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到账通知单及原始凭证送达资金科。资金科审核电子数据、往来资金到账通知单和原始凭证信息是否相符,对不相符的凭证与代理银行联系并及时更正。
3、数据核对无误后,当天将往来资金到账通知单第三联传递至代理银行放置单位回单柜中。
4、资金科制作往来资金记账凭证并及时审核、过账。
5、各代理银行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对账单传送给资金科,资金科与各银行对账,并打印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对账单,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传递至代理银行放置单位回单柜口中。
三、往来资金支出业务流程
单位往来资金转入财政往来资金总户后,按照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资金支出。各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支付流程详见直接支付流程或授权支付流程。
四、往来资金查询
往来资金的收入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形成指标,在“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下称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特设专户”下,通过查询指标就可以了解当前收入数,该数字包括上年末的结余和本年新收入的款项,也就是本年可用的指标。如想了解收入明细,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中“数据查询”项目下的“往来收支”栏目进行查询,该栏目可以将起止日期之间的每笔收入显示出来,使用时需以年-月-日(例如2008-02-01)这样的格式手工输入起止点的日期。
往来资金的支出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的,在网上查询系统中“特设专户”下可以查询支出情况,这与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查询方法是一致的。
五、往来资金办理过程中注意事项 往来资金付款人向财政往来资金总户转账付款或缴存现金,应在银行进账单(现金缴款书、电汇单)上注明单位名称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编码(6位),以确认资金归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