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程序,堵塞支出漏洞,合肥市财政局于2007年5月制定并颁布了《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有章可循。 针对政府部门公务消费使用现金结算存在的弊端,2006年底合肥市财政局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始推行公务卡业务。06年12月31日前,允许单位实行现金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双轨并行”,从07年1月起,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支付中心不再办理提现业务。截至目前共有288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了公务卡。公务卡推行半年多来,确保了单位日常公务支出报销及小额采购支出,为单位提供了及时、便捷和较安全的用款,同时通过发卡行提供的POS清单,财政部门也能及时地较为翔实地掌握各单位的日常财政资金流向。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结算财务管理办法,公务卡推行中也出现了一些不便管理的地方。如公务卡发卡行未能主动按旬提供各单位的单位卡交易明细情况和余额,财政部门不便及时审核单位卡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是否有大额资金沉淀现象;单位卡的资金控制额度是否符合单位日常公务实际等。 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对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日常操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草拟了办法。3月14日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召开了公务卡发卡行座谈会,工行、徽行、建行、交行参加了会议,各家银行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建议,确保了该办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公务卡日常管理方式、结算范围及结算审批程序,对公务卡的额度控制、监督管理也作了明确要求。该办法的实施能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最终达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