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征缴效率。自2008年3月1日起,我局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市级非税征收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具体做法是,为方便用地单位缴款,我们在市国土局办公场所附近委托一家商业银行(市招标确定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作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代理银行,并对代理银行代理人员进行非税业务集中培训,用地单位根据国土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将款项缴入非税财政专户,由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票据给用地单位,实行“一站式”办理,我局国库处可根据每月的收入情况定期划转市农保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