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08〕33号),明确2008年我市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决定在认真实施2008年省政府确定的十八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原则,新增实施十项民生项目。具体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从2008年5月1日起,对市区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发放260元保障金;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5年的社会保险补助。实行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惠乘车对象,如7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低保家庭学生等免收或减收乘车费用。实施行政村通班车工程,全年新建农村客运站13个,至2008年底,各县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5%。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实施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着力解决 “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问题。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15”工程建设,从2006年起,用5年时间,力争筹资1亿元,加快农村“五保老人之家”和敬老院建设,整体实现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率达到50%以上。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从2008年起,用3-5年时间,完成三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实施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工程。今年安排9个宅基地整理项目,其中首批启动5个项目;实施农村改厕7000户。实施通乡公路工程,开工建设通乡公路174.6公里。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成西园新村、德胜门小区、铁路二村、寿春路215号小区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