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08〕226号、〔2008〕227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局决定吊销汤强、许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处理如下:
汤强,会计从业资格证号:34000000004395,在担任安徽省徽商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期间,安排财务人员改账,掩盖投资期货证券亏损,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杨,会计从业资格证号:34000000010209,在担任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期间,参与会计造假,掩盖蔡文龙个人期货投资亏损;参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掩盖徽商集团投资期货违规行为;参与隐匿和拆除会计凭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吊销汤强、许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财政局
二○○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