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为确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因雪灾无房居住,市财政拨付各区廉租住房保障中央补助资金1381.17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要求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截止5月6日,仍有部分区未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为保证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位,5月8日下午,市财政局孙余洲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会议,各区财政局分管局长、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了参加会议。 各区汇报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各区对于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资金发放方案,但各区发放进度不一。为加快廉租住房保障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孙局长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财政部门,各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及雪灾灾后补助尽快制定方案。第二,为减少中间环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区在确定发放对象并公示无异议后,尽可能采取“一卡发”的方式直接支付到户。第三,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建立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周报制度,了解各区及三县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确保5月底务必将资金全额发放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