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08〕33号)文件精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方案》,从中职学生资助适用范围和认定原则、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资助标准与资助经费分担、组织管理与认定程序、检查与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我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