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单位的资金支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支付中心将拒绝受理并退回支付申请:
①预算内、预算外上下级相互转账;
②预算内、预算外向本单位的往来户转账;
③项目支出转公务卡,未申报公务卡用款计划;